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本报告内容于202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山西华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成立于2012119日,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由晋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1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晋商银行占51%股份。2017年,1名持股比例1%的自然人股东将其股权转让至另2名自然人,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与其他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改变。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原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紫林路1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清徐晋商村镇银行始终坚持高效、创新、服务、共赢的经营理念,服务当地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为当地居民、农户、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2022年会计数据

截至2022年末,我行总资产80715.12万元,总负债76885.58万元,所有者权益3829.54万元。各项存款71731.39万元,各项贷款16419.06万元。资本充足率14.55%,不良率1.34%,拨备覆盖率455.94%,拨贷比6.09%,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2.06%,流动性比例783.46%;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88.43%;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占比100%

四、股东情况

2022年,我行不断充实关联方信息库,持续日常排查,未发现股东有违反股权准入管理规定、股东日常管理规定、股东行为管理规定的行为;股东未干预村镇银行日常经营,未违规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输送利益等现象;未发现股东关联授信、股东股权质押等关联交易,确权率达到100%。股东名册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50万元

51%

武湝

250万元

5%

李德盛

250万元

5%

郭德亮

250万元

5%

胡永柱

250万元

5%

张俊琴

250万元

5%

康晶晶

250万元

5%

陈爱珍

250万元

5%

武婷

250万元

5%

贾志强

100万元

2%

李喜峻

150万元

3%

曾素文

150万元

3%

王永平

25万元

0.5%

张强

25万元

0.5%

五、风险内控情况

2022年,我行积极探索完善我行运营管理模式,强化我行经营发展战略。一是加强非现场监控,注重风险防范,相继开展了支付系统自评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估、协助人行存款保险评级等工作,针对评级重点,逐条对照自查,将存在问题分解,查缺补漏,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寻找升级办法,力求提高评级得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未来年度各项外部评级指标达标;二是健全案防体系,实行合规常态管理,组织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强化案防管控责任;三是关注重点领域,合规风险处置,夯实资产质量,实事求是开展风险分类,分析风险向下迁徙原因,制定详实的问题资产清单,最大限度压降风险回收资产。

六、资本管理情况

(一)存放同业

截至2022年末,我行存放同业存款余额58479.73万元。存放各机构同业存款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均符合《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同业单家融出不高于25%的监管要求。

(二)信贷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末,我行发放各项贷款16419.06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6419.06万元。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13780.55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8817.91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680.64万元;小微企业主贷款4282万元。

七、公司治理情况

2022年,我行更换补充了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和监事长,按规定报送高管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并于2022128日通过任职资格批复,三会一层管理架构基本健全,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完善。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大会由法人股东1名(发起行晋商银行)和自然人股东13名组成;董事会目前获得任职资格的董事5名,其中4名为发起行提名,1名为自然人股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名职工监事和1名股东监事;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名,副行长1名。高级管理层下设12个部门,在编人员38名,其中男员工17名,女员工21名。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我行股东大会共召开了1次,听取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管2021年度履职监督评价的报告》《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项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项议案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我行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审议通过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紫林花园营业网点的议案》《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关于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等17议案听取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2021年度工作报告》《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额风险暴露情况的报告》7项报告,履行了决策责任

(三)强化数据治理工作

2022年,根据监管要求,我行全面强化数据治理理念、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开展了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通过查询爱企查、企查查、天眼查等平台加强穿透识别,将股权层层穿透,提升了我行股权穿透能力,有效防范了隐形股东、违规代持和空壳公司的风险隐患;同时我行对关联方信息进行搜集整理,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关联方相关信息,为我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八、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2022年,我行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后援力量作用,坚持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向,积极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制定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关于疫情期间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方案》。同时,我行聚焦主业,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落实续贷政策,解决受困企业融资难;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坚持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原则;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情况

2022年,我行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流程和制度,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金融知识进万家集中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宣传活动、存款保险宣传、反洗钱主题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金融标准为民利企活动、绿色金融宣传月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金融放贷领域整治宣传、网络安全周” “科技活动周” “12.4宪法宣传周、防范养老诈骗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等20余项金融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履行了宣传媒介的工作职责,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技能,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我行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有关客户建议和意见工作,保证了个人金融信息从收集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有效开展。

十、关联交易情况

我行董事会下设有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2022年,我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业务范围、关联交易管理流程机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同时,根据监管要求,我行开展了股权和关联交易自查整改工作,未发现重点问题2022年,我行发生3笔关联交易,分别为:关联方提供的代理保管款箱服务、房屋租赁服务、股东子公司存款业务,以上关联交易均符合监管规定。

十一、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我行制定有《清徐晋商村镇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实施办法》,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制度执行有效2022,我行按时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当地劳动保障所备案现有员工详细信息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信息,较好维护了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我行未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的情形;不存在绩效考核结果弄虚作假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向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项目的情形;我行未发生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等重大风险事件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因此无需追索扣回。

十二、年度审计报告

详见附件:2022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重大事项

本年度无重大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

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信息披露途径

本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备查文件目录

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